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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2010-09-26  信息管理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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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全校计划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2.根据国家和学校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拟订财务规章制度和校内经济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3.编制学校资金收支预算,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分析资金活动情况,编制学校月(季)度财务报表和上报的年度财务决算。

4.真实、有序地按照会计核算日常程序和要求,做好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5.如实反映和严密控制全校资金运行情况,全面负责学校对外融资活动,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盘活学校闲置资金,统筹调度学校资金,做好资金综合平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经济决策和投资的研究和论证,负责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为学校领导的财务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地资料、数据和提出建设性建议。

8.统一管理全校各级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强化对二级财会机构、基层财会机构、委派会计的业务领导、指导和监督,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9.监督和检查各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强化会计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效益。

10.负责全校工资、奖金、福利基金的核算、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代扣税金、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工作。

11.负责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2.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工作。

13.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组织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继续教育备案等工作。

14.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分工

    主管校领导 陈仁朋

 主管全校财务工作。

    处长 彭晋卿

 主持计财处国有资产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处长 谢珊珊

 分管预算管理室、综合管理室、国库与资金管理室和教育基金会财务部。

 副处长 向江

 分管经费监管室基建财务室、项目评审室、地方研究院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

    副处长 黄美玉

分管会计核算室(南)、会计核算室(财院)、科研财务室、学费工薪室、会计信息室。

 国有资产办公室副主任 曾翠萍

    分管企业资产管理科。

    国有资产办公室副主任 王宗宗

    分管事业资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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