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全校计划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2.根据国家和学校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拟订财务规章制度和校内经济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3.编制学校资金收支预算,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分析资金活动情况,编制学校月(季)度财务报表和上报的年度财务决算。
4.真实、有序地按照会计核算日常程序和要求,做好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5.如实反映和严密控制全校资金运行情况,全面负责学校对外融资活动,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盘活学校闲置资金,统筹调度学校资金,做好资金综合平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经济决策和投资的研究和论证,负责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为学校领导的财务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地资料、数据和提出建设性建议。
8.统一管理全校各级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强化对二级财会机构、基层财会机构、委派会计的业务领导、指导和监督,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9.监督和检查各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强化会计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效益。
10.负责全校工资、奖金、福利基金的核算、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代扣税金、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工作。
11.负责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2.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工作。
13.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组织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继续教育备案等工作。
14.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分工
主管校领导 陈仁朋
主管全校财务工作。
处长 彭晋卿
主持计财处、国有资产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处长 谢珊珊
分管预算管理室、综合管理室、国库与资金管理室和教育基金会财务部。
副处长 向江
分管经费监管室、基建财务室、项目评审室、地方研究院财务总监和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
副处长 黄美玉
分管会计核算室(南)、会计核算室(财院)、科研财务室、学费工薪室、会计信息室。
国有资产办公室副主任 曾翠萍
分管企业资产管理科。
国有资产办公室副主任 王宗宗
分管事业资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