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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与学杂费收缴情况简报总第11期

2012-12-05  信息管理员  浏览量:[]


湖南大学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与学杂费收缴情况
简  
2012 年第5期(总第11期)             2012年9月10日  
2012 年1-8月份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12年1-8月份全校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完成11,672.02万元,44个单位执行进度平均为34.35%,总体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率低。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简报》,我校1—8月份的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在教育部76所直属高校中排名第66位。
25个学院整体执行率为25.35%,低于学校平均执行率。马克思学院、汽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科学研究院、物电学院、文学院执行率超过42.62%,在学院中排名前五位;工商管理学院、外语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执行率低于17.22%,在学院中排名后五位。
19个职能部门整体执行率为42.39%,略高于学校平均执行率。宣传部、计财处、资产经营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发展规划办执行率超过86.27%,在机关中排名前五位;科研院、保卫处、国合处、后勤处、信息化办执行率低于16.55%,在机关中排名后五位。
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中,研究生院执行率为87.55%,教务处为78.66%,发展规划办为59.85%,人力资源处为42.54%,社科处为37.06%,科研院为35.68%,保卫处为11.79%,后勤处为8.7%,信息化办为0%。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行中央级普通高校绩效拨款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39号)、《关于实行中央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湖大财字[2011]15号)精神,计财处8月份对中央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预算执行缓慢、执行率低、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的专项项目,学校已收回预算,统筹调剂使用。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央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加快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机结合,优质、高效完成专项资金项目建设。


2012 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学杂费缴费情况
    2012年9月14日止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118672272元,23个院系综合缴费率61.57%,9个院系缴费率高于综合缴费率,14个院系低于综合缴费率。
金融与统计学院、教科院、经贸学院、数学学院、电信学院综合缴费率超过64.80%,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艺术设计学院、岳麓书院、新影学院、马克思学院、体育学院缴费率低于56.30%,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本科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97478352元,21个院系平均缴费率63.20%,9个院系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12个院系低于平均缴费率。金融与统计学院、经贸学院、外语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缴费率超过66%,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艺术设计学院、材料学院、岳麓书院、新影学院、体育学院缴费率低于57%,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研究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21193920元,23个院系平均缴费率55.07%,16个院系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7个院系低于平均缴费率。教科院、生科院、电信学院、体育学院、信科学院缴费率超过62%,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新影学院、马克思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缴费率低于51%,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报: 校领导
送: 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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