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邓卫教授,校长段献忠教授。
学校办学起源于宋太祖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政府教育部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一大代表、教育家李达为新中国第一任湖南大学校长,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曾先后更名为中南土木建筑学院和湖南工学院,1959年恢复湖南大学原称。1963年起隶属国家机械工业部,1978年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年调整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继承和发扬"传道济民、爱国务实、经世致用、兼容并蓄"的优良传统,积淀了以校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校风"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核心的湖大精神,形成了"基础扎实、思维活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培养特色。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级专门人才,许多毕业生成长为著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优秀的党政管理人才,师生中先后有35人当选为学部委员和"两院"院士。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在湘高校第一,并稳居部属高校第一方阵。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目前学校7个学科进入ESI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2018年1月跻身ESI全球前1‰。7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学科入选教育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4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950余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院士7人,"千人计划"38人,"万人计划"学者20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1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3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4人,湖南省"百人计划"学者53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8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1个。
学校设有国家工科(化学)基础课教学基地、国家理科(化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教学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拥有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卓越计划"国家级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近五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
学校设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有20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湖南省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参与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两山一湖”创新创业基地,在长沙高新区麓谷建立了产学研基地,建立了56个高水平校地企产学研平台,与32 个省(市,自治区)和上千家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运营管理的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国家设立的第三家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已为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企事业等近数百家用户单位提供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及大数据处理服务。
目前,学校已与世界上16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每年聘请的长短期外国专家达300多人次,全年招收来自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留学生,以及港澳台学生1000余人,建立学生海外实习基地。近年来,近2000名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或联合培养。学校与韩国湖南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了孔子学院,成为湖南省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数量最多的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53.19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593万平方米。拥有藏书690余万册,其中中外文数据库128个。全网支持下一代互联网IPV6,万兆骨干地面有线和无线网已覆盖所有的教学楼、办公楼和学生公寓,校园网联网终端达4万多台,互联网出口带宽7.2G,结合移动技术实现多渠道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及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校部门决算反映湖南大学本级、湖南大学普教中心、湖南大学校医院、湖南大学园区管理中心、湖南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经费收支情况。
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三、决算报表说明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学校2017年收入总计274,527.0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9,039.28万元,增长7.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87.64万元,事业收入93,608.02万元,其他收入27,631.36万元。2017年学校取得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学校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1,734.2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了8,583.1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了1,278.08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基本支出减少了260.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1,017.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经费增加3,274.00万元;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经费增加570.00万元;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增加560.00万元;国家留学教育经费增加446.42万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减少2,700.00万元;科研补助专项支出减少3,294.30万元;其他补助专项支出增加284.00万元。
学校2017年支出总计265,864.9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3,611.18万元,增长5.4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9.18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4,980.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691.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3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4.00万元。
(二)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7年收入总计274,527.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3,287.64万元,占比55.84%;事业收入93,608.02万元,占比34.10%;其他收入27,631.36万元,占比10.06%。
(三)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7年各项支出总计265,8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17.85万元,占总支出的68.50%;项目支出83,747.0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万元;教育支出255,290.24万元,占总支出的96.02%;科学技术支出4,314.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5.61万元。
(四)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49,2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47.62万元,占总支出的68.98%;项目支出46,284.79万元,占总支出的31.02%。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2017年决算数为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
2.高等教育(2050205),2017年决算数为135,960.3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42,960.81万元减少了7,000.50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6年结转比2015年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是我校基本建设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426.34万元。
3.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2017年决算数为2,624.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127.87万元。
4.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2017年决算数为230.4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1.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金额较大。
5.机构运行(2060201),2017年决算数为4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款较上年减少,该拨款全部在当年形成支出。
6.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2060204),2017年决算数为3,028.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94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金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7.高技术研究(2060303),2017年决算数为614.9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559.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该项拨款减少。
8.科技重大专项(2060901),2017年决算数为346.46万元,2016年无该项支出。
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2017年决算数为275.7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449.9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该项拨款。
10.文物保护(2070204),2017年决算数为23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74.61万元。全部为拨款的增加,该拨款全部在当年形成支出。
11.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4,303.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194.00万元,全部为拨款的增加,该拨款全部在当年形成支出。
12.购房补贴(2210203),2017年决算数为1,552.61万元,与2016年相等,该拨款全部在当年形成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的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3.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反映资助来华留学生支出;
4.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反映除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5.机构运行(2060201):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6.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2060204):反映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的支出;
7.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反映的是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8.高技术研究(2060303):反映的是为解决事关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而开展的研究工作支出;
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技术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文物保护(2070204):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收入科目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和考试考务费;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三)支出科目说明
1.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