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 号)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票据类型
1、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手工)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3、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二、具体要求
1、财政部已于2017年12月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推进运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因时间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稳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应用原软件供应商(神州浩天财务软件公司)票据管理系统,通过票据系统开具机打财政票据。
2、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校内单位不再使用上述三种中央财政手工票据,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2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手工票据核销手续。
3、我校原手工开具财政票据的二级单位,可联系计划财务处安装票据管理系统,按原领票方式到计划财务处综合科领取机打票据。待条件成熟后,学校再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开具电子票。
4、原《湖南大学内部收款凭证》可继续使用,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