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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2089号)、《教育部关于编制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04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拟启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正过紧日子,坚决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2021年预算。

(一)坚持真正过紧日子

积极应对当前预算收支紧平衡态势,把过紧日子作为各单位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坚持量入为出,打破支出基数概念和固化格局。继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统筹考虑学校发展规划与财力状况,优先保障教学、运转、民生等刚性支出,保障学校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支出。

(二)强化资金统筹整合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校内预算安排资金与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共用、共享机制,统筹安排预算,避免重复投入和闲置沉淀。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部分事项应当明确由学校和学院承担的支出责任,做到事权、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规模长期较大的单位,适当减少下年预算安排。

(三)探索实行分块预算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探索编制分块预算,逐步形成零基预算和分块预算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预算编制体系。以分管校领导职责分工及其管辖范围内资金规模为基准,增添分块预算编制程序,增强资金统筹灵活度,进一步强化资金优化配置,确保资金分层、分块精准投入,为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力提效。

(四)完善项目库建设

着力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采取提前启动、动态调整、跨年平衡的方式,进一步做实项目库。摸清项目“家底”,根据项目是否安排预算、项目实施进展、预算执行进度等情况分类精准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尽早开展项目储备,提前启动项目论证、立项、审核评审和申报入库等工作,根据轻重缓急、优先等次做好项目排序,提高竞争性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深入推进绩效预算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资金安排和绩效挂钩机制,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落实专项预算校内绩效考评工作,强化指标体系建设及对标考核工作,应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执行。完善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格落实财政部、教育部设定的预算执行序时考核点和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标准,对支出进度慢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下年度预算资金。各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负责本单位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二、编制内容及具体要求

学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落实预算主体责任,确保专人负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做到实事求是的编制预算,并确保预算需求全覆盖和及时报送。对于漏报、逾期不报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坚持“以事定财”,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维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人员经费需求变化等重大事项应提前履行决策程序,未经学校决策的重大事项,不予安排预算。

(一)收入预算

规范学校各项收入管理,各单位应对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科研收入、经营收入、房屋与设备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等。

收入预算编制应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遵循预算项目合规、内容全面完整的要求,充分预见、统筹考虑,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分类测算编制各项学费、培训费、报名费、会议费以及占用资源收入等,做到应收尽收。

各单位应强化开源增收意识,进一步挖掘创收潜力,落实收入目标任务,充实学校预算收入。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财政各类资金支持,在科学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培训办班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元化的创收活动,充分利用校友资源,通过赞助和捐款等形式筹集资金。

学校将明确各单位依法组织收入的工作职责和主体责任,明确年度预算收入目标,继续坚持收入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年终绩效分配挂钩制度。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是各单位用于教学、科研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预算应坚持真正过紧日子,既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编制时应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情况,以收定支。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指各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住房补助等)、离退休人员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人员经费等。该数据由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离退休处负责提供。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包括公用一般性支出和公用项目经费支出。其中:

公用经费一般性支出,指各单位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以及开展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必要发生的支出,包括本科教学经费、研究生业务费、日常运转费、经常性业务费、后勤保障经费等。

公用经费一般性支出较2020年调整前预算只减不增。其中: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出台的相关办法及细则合理依规编制;经常性业务费继续采用零基预算方式编制,即不考虑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和结余情况,根据本年度学校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专项支持方向及本单位工作任务等科学、合理地安排经费。

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指学校(中央、地方)专门拨付,具有专门用途、专款专用的项目经费,包括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等。根据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需要,学院、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可以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专项经费预算;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可以申报2021年新增一次性专项经费预算。

各归口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校内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专项资金中长期规划和建设目标,以项目库的形式编报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要求如下:(1)预算方案编制时,应合理规划、科学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须明确各专项经费申报范围、进度安排和评审时间;应统筹兼顾、同步编制,各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编制本单位收支全面预算时,须统筹考虑本单位专项经费申报情况,避免重复申报;(2)预算方案评审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对项目设立依据的充分性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审查, 必要时可建立专家库、中介机构库,采取校内外专家或委托事务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确保项目切实可行;(3)预算绩效评价时,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提前发布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年末终了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切实将专项经费校内绩效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其中: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在2021年教育部已评审的项目库和以前年度(2018-2020年)已评审未安排或未足额安排资金的项目中,根据轻重缓急、优先等次提前组织排序,选择切实可行的项目;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专项等,按照三年滚动、跨年平衡编制预算。

三、编制程序

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程序,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13-1030日,计3周):

计划财务处召开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各归口职能部门启动其归口经费的申报工作(含文本编制),包括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培训办班经费等;各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收支全面预算(含文本编制)。

第二阶段(1031-1127日,计4周):

各归口职能部门组织论证,提交其归口经费预算。计划财务处汇总、分析各单位申报预算,统筹考虑专项经费预算;根据分管校领导职责分工情况,编制分块预算提交各分管校领导后,汇总2021年学校预算整体情况,提交校领导审核,下达学校预算经费总规模及分块预算经费规模。

第三阶段(1128-1225日,计4周):

计划财务处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各单位反馈意见向各分管校领导汇报;各单位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及细化的归口经费预算,修改完善本单位预算后再次上报。

第四阶段(1226-118日,计3周):

计划财务处编制学校预算草案,提交财经工作委员会审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下达,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预算编制工作情况。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1. 1030日前,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培训办班经费等归口经费预算向各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各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填报校内一上预算表格提交计划财务处(详见附件2:预算填报表1-4);

2. 1127日前,各归口职能部门应向计划财务处提交归口经费总体预算方案,其中专项经费预算须提交项目实施论证报告和学校审批立项的文件;

3. 1225日前,各单位上报预算修改完善后的二上预算表格;各归口职能单位上报根据教育部控制数修改的中央专项经费总体预算方案。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预算方案应由主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原则上分块预算编制应由各分管校领导指定1名联络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请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填报相关表格,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室刘婵妮。办公地址:二办公楼213,联系电话:88823024

附件: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2.预算填报表1-4

3.归口职能部门参考模板1-15

                                         湖南大学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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