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校财务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4:30
二、培训地点
土木院报告厅(A212)
三、参会人员
各学院财务秘书,校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财务报账员,计划财务处、资产经营公司、后勤保障部会计人员等,欢迎对税收政策、财务报销制度感兴趣的师生积极参会。
四、培训内容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高校财务管理与核算相关内容。
五、培训要求
1.培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相关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症状的,不得参加培训。
2.培训内容重要,请全校财务人员高度重视,按时参会。
计划财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