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年终绩效发放工作,1月8日下午,计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处联合开展了年终绩效发放有关政策培训,各学院人事干事、财务秘书,校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财务报账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计财处谢珊珊副处长主持,计财处综合管理室莫莉从税收政策规定、年终绩效适用情形、年终绩效个税测算APP等方面介绍了年终绩效发放工作的相关知识,主要讲解了年终绩效发放的纳税筹划问题,对绩效发放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计财处会计信息室柳虹介绍了财务系统升级后的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处薪酬与保险科袁范娟介绍了2019年薪酬分配调整文件,解读了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并针对2019年年终绩效分配方案做了详细讲解。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精神,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给予了三年年终奖过渡期政策。为帮助教职工进行年终绩效合理纳税筹划,计财处多次向税务主管部门咨询政策,并测算出年终绩效发放的最优区间,开发了年终绩效个税测算APP,确保教职工充分享受个税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