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简 报
2011年第3期(总第3期) 2011年8月10日
2011年1-7月份全校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完成15,080万元,52个单位执行进度平均为39.90%,其中23个单位执行进度达到50%,32个单位执行进度高于全校执行进度,20个单位低于全校执行进度。
工训中心、汽车研发中心、环境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执行率超过60%,在学院中排名前五位;工商管理学院、土木学院、机械与运载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执行率未达到29%,在学院中排名后五位。
资产经营总公司、计财处、教育部深空探测联合中心、宣传部、人才工程办执行率超过60%,在机关中排名前五位;学生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教务处、统战部、湖大研究院,执行率未达到10%,在机关中排名后五位。
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中,教务处执行率为72.95%,排第一名,科学技术研究院为42.39%,人力资源处为49.46%,社科处为60.18%,研究生院为40.98%,重点办为36.13%,后勤处为25.99%,排最后一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加快中央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学校中央专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报:校领导
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发: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