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简 报
2011年第4期(总第4期) 2011年9月10日
2011
年1-8月份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11年1-8月份全校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完成103,033,621元,52个单位执行进度平均为40.09%,其中33个单位执行进度达到40.09%,33个单位执行进度高于全校执行进度, 19个单位低于全校执行进度。
汽车研发中心、环境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工训中心执行率超过63%,在学院中排名前五位;设计艺术学院、土木学院、机械与运载学院、材料学院、生科院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执行率未达到37%,在学院中排名后五位。
资产经营总公司、计财处、教育部深空探测联合中心、宣传部、人才工程办执行率超过78%,在机关中排名前五位;后勤处、科研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大研究院、统战部,执行率未达到14%,在机关中排名后五位。
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中,教务处执行率为73.32%,排第一名,校办为70.16%,科学技术研究院为44.6%,人力资源处为48.14%,社科处为59.85%,研究生院为42.37%,重点办为41.66%,后勤处为13.2%,排最后一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加快中央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学校中央专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