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8日,我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对学校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变更,即时启用了新纳税人识别号。在税号变更后,我处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10月8日起,我校启用新纳税人识别号,旧纳税人识别号不可以同时使用。
二、10月8日之前开具的旧版信息增值税发票,在核算有效期内可以直接报销。
三、2018年10月8日-2018年12月31日,为税号变更过渡期。
过渡期内,如增值税发票信息为旧版信息,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的情况下,也在核算有效期内可以报销。
四、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具的旧版信息增值税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五、新开票信息查询方式:
(一)在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官方网站的首页 “开票信息”栏查询;
(二)在湖南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hunandaxueguanwei)“便民服务”栏“学校财务信息”中查询;
(三)在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hndxjcc)“功能服务”栏 “学校信息”中查询。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