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方案
湖大财字〔2022〕12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2号),财政部、教育部定于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2023年度中央预算编制和执行等业务全部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对学校内部治理的重大影响,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目标,扎实做好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按要求将学校预算管理各主体业务操作全部纳入信息系统,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决算报告、账户资金等一体化全程线上运行,并以此为契机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推动我校预算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分步实施。
(二)高度重视,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对学校内部治理和发展规划的重大影响,按教育部要求成立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在我校顺利开展。
(三)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学校各部门应加强沟通、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充分利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高效推进我校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充分估计实施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确保能够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等工作,根据教财厅函〔2022〕2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以及发展规划办、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等各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
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由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主要分为联网测试与运维保障、基础信息导入与维护、预算项目库建设与维护三大业务模块,各单位具体实施分工详见《湖南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分工明细表》。
(二)做好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4月,集中培训和数字证书申领。组织学校相关业务部门参加教育部线上集中培训学习,完成数字证书(包括个人证书和机构证书)申领和各业务角色定位工作。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
2.5月,完成系统联网保障、基础信息和项目库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1)5月16日前,完成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负责单位: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5月30日前,完成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包括人事、学生、资产、招采等信息;
负责单位: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房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
(3)5月30日前,完成项目库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论证、绩效目标拟定、项目申报入库等。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以及发展规划办、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等各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三)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
3.6月,启动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
(1)6月15日前完成政务内网联网和基础信息确认、存量资产信息导入等2023年预算编制正式开展前准备工作;
负责单位: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房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
(2)6月30日前完成入库项目完善细化、绩效目标确定、预算编制模拟验证等。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以及发展规划办、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等各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4.7月,正式开展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
参与单位:学校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四)组织开展学校2022年预算执行推进工作
5.8月、10月、11月,分三批组织学校2022年预算执行上线工作。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
参与单位:学校各类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及各使用单位
(五)做好学校资产信息卡完善确认工作
6.12月底前,完善并确认资产信息卡相关信息。
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六)全面应用一体化系统实施预算管理
7.2023年1月起,全面应用一体化系统实施预算管理。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以及发展规划办、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等各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统筹协调,加强重点环节的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及时提炼和宣传一体化理念和建设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计划财务处统筹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各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附表:湖南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分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