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中央专项资金执行与学费收缴情况
简 报
2014年第2期(总第28期)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1-3月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14年1-3月份全校中央专项资金收入39 025万元,提前启动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含原985工程)4716.65万元,提前启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919.66万元。截止3月31日支出完成8 385.65万元,学校总体执行率为19.11%(按教育部预算口径学校总体执行率为19.11%,含提前启动项目学校实际执行率16.93%),其中学院总体执行率为40.24%,机关总体执行率为10.57%;机关执行率偏低主要是基建项目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执行率低。
985工程专项因学校提前启动项目,执行率达到55.5%,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执行率为22.96%,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执行率为14.12%(学校已调剂处理的2013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执行,尽快办理报账手续,在2014年专项资金执行简报中未体现),国家奖助学金执行率为13.14%,香港师生科研经费执行率为1.76%,基本建设项目执行率为0.81%,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执行率为0.3%。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央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执行,确保6月30日前学校专项项目执行进度达到教育部绩效考核时点要求,将加快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与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机结合,优质、高效完成专项资金项目建设。
2014年3月本科生、研究生学杂费缴费情况简报
2014年3月31日止,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177,411,323元,24个学院综合缴费率94.42%,13个学院缴费率高于综合缴费率,11个学院低于综合缴费率。
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设计艺术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建筑学院综合缴费率超过97.40%,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岳麓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缴费率低于92.60%,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本科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149,567,203元,21个学院平均缴费率96.27%,13个学院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8个学院低于平均缴费率。经济与贸易学院、建筑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缴费率超过97.25%,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法学院、岳麓书院、体育学院缴费率低于94.78%,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研究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27,844,120元,24个学院平均缴费率85.58%,16个学院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8个学院低于平均缴费率。经济管理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新影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缴费率超过94.66%,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法学院缴费率低于75.10%,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具体情况见附件。
报:校领导
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发: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