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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财务信息简报总第39期

2015-07-13  信息管理员  浏览量:[]


湖南大学财务信息

 

2015年第3期(总第39期) 2015415

2015年1-3月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学校中央专项资金2014年项目结转15,386.83万元,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43,620.05万元,共计59,006.88万元,截止3月31日,共支出4,115.25万元学校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总体完成率为6.97%,低于中央专项资金考核3月序时完成率(25%)18.03个百分点。

从项目大类预算执行进度上看,基本科研业务费(21.41%)、特殊人才支持专项(12.88%)、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12.86%)、科学研究专项(12.36%),执行相对靠前;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3.6%)、本科教学工程(1.92%)、村落文化专项(1.17%)、基建经费(0.38%)、文化产业专项(0.05%)等项目执行缓慢。

从归口职能部门负责的专项经费执行进度分析,后勤处(21.36%)由于部分项目提前启动,执行相对较好,国际合作处(19.67%)、科研院(11.44%)、信息化办(9.88%)次之,学工部(5.61%)、社科处(2.39%)、教务处(1.92%)、基建处(0.46%)、工训中心(0%)、保卫处(0%)、人才工程办(0%)执行滞后,需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从具体实施执行专项经费的单位分析,学院的完成率为11.68%,执行率偏低的学院(含重点实验室、中心)有8个,包括金融与统计学院(9.06%)、化学重点实验室(5.38%)、物电学院(5.08%)、汽车重点实验室(3.46%)、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1.17%)、设计艺术学院(1.12%)、工训中心(0%),专项经费当前余额超过500万的学院(含重点实验室、中心)有8个,包括化学化工学院(554.38万),土木工程学院(698.51万元),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592.28万元)、化学重点实验室(732.92万元)、物电学院(1,350.8万元)、汽车重点实验室(2908.22万元)、中国村落文化中心(696.98万元)、设计艺术学院(632.66万元);机关部处完成率为5.68%,主要是教务处(3.15%)、发展规划办(1%)、基建处(0.46%)、保卫处(0%)等部门预算执行率底。

1-3月份因正处在寒假和新学期开学,相关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滞后。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教育部有关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性资金的文件精神,对使用效率(益)低的资金将采取收回、调整预算,核减下年预算等措施,并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央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明确预算执行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执行,确保6月30日前学校专项项目执行进度达到教育部绩效考核序时点(50%)要求,将加快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与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机结合,优质、高效完成专项资金项目建设。

2015年3月本科生、研究生学杂费缴费情况

2015年3月31日止,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203,429,632元,24个学院综合缴费率96.49%,14个学院缴费率高于综合缴费率,10个学院低于综合缴费率。

教育科学研究院、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建筑学院、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综合缴费率超过98.07%,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生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缴费率低于94.48%,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本科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145,376,607元,21个学院平均缴费率97.45%,13个学院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8个学院低于平均缴费率。建筑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岳麓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缴费率超过98.50%,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工商管理学院、新影学院、生物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缴费率低于96.69%,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全校研究生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58,053,025元,24个学院平均缴费率94.17%,16个学院缴费率高于平均缴费率,8个学院低于平均缴费率。体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建筑学院、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缴费率超过99.19%,在学院缴费排名前五位;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缴费率低于90.60%,在学院缴费排名后五位。

具体情况见附表。jcc.hnu.cn/images/stories/201503.xls

2015年3月借款情况

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处已对借款进行清理,截至2015年3月31日,各学院超过两个月(2015年1月31日前)未还清的借款共574笔,金额4,188万元;各机关超过两个月(2015年1月31日前)未还清的借款共133笔,金额262万元。

教育科学研究院、岳麓书院借款为零。借款笔数排名前三名的学院分别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90笔、土木工程学院84笔、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75笔;借款金额排名前三名的学院分别为:物电学院1,108万元、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741万元、化学化工学院553万元。

与上月统计情况相比,学院超过两个月未还清的借款笔数共增加139笔,金额共增加292万元。其中借款笔数的增加数排名前三名的学院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增加22笔、土木工程学院增加21笔、化学化工学院增加17笔。借款金额的增加数排名前三名的学院为:化学化工学院增加126万元、土木工程学院增加54万元、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增加36万元。

组织部、团委、图书馆、驻京办、宣传部借款为零。借款笔数排名前三名的机关分别为:国际合作交流处25笔、教务处15笔、后勤处14笔。借款金额排名前三名的机关分别为:国际合作交流处76万元、教务处43万元、研究生院26万元。

与上月统计情况相比,机关超过两个月未还清的借款笔数共增加26笔,金额共增加51万元。其中借款笔数的增加数排名前三位的机关为:科学技术研究院增加6笔、教务处增加4笔、招生就业指导处增加3笔。借款金额的增加数排名前三位的机关为:研究生院增加12万元、科学技术研究院增加12万元、教务处增加6万元。

各借款单位作为经费使用的审批和监管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借款管理,严格控制借款规模,督促本单位借款人及时办理报账冲借款手续。

2015年3月科研预借发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票据管理办法》(湖大财字【2011】32号)的规定,为加强学校科研预借发票的管理,督促科研收入及时入账,现将各单位科研预借发票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2015年1月31日,全校各单位科研预借发票超过2个月逾期未到款有151笔,总金额3,389.68万元。其中跨年预借发票137笔(税务局代开23笔),发票金额3,208.61万元(其中税务局代开441.09万元)(详情见附表)。

学校试行“营改增”试点后,预借增值税发票的税金由学校先行垫付,科研项目到账后再从科研经费中扣除,如科研项目经费不能及时到帐,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归还税金,将从学院科研管理费中予以扣还。各学院作为科研预借发票的审批和监管责任主体,应积极督促已预借科研发票收入及时入账,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款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发票到计财处缴销发票。对有逾期未到账欠票情况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将暂停其办理新的预借发票业务,科研预借发票情况将纳入单位财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报:校领导

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发: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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